专业婚姻家事律师

潘嵩律师,从事法律工作10年,专注从事婚姻家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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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嵩婚姻律师

律师简介

Lawyer profile

潘嵩律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吉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英语八级、沈阳电视台《第1现场》采访律师,具有10年法律从业经验,专注从事婚姻家事案件。尤其擅长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产继承等案件。能够以真诚、谦虚的态度对待客户,以专业、细致的角度分析案件,深得客户的信任与好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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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业务

真实力,专业,高效,诚信

潘嵩婚姻律师九格
  • 离婚谈判

    任何一个离婚协商谈判都存在两个基本组成部分:即到底哪些是双方均能承担得起的,哪些是可以接受的。而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谈判的目标就是在夫妻双方找到那个既合理又合法的平衡点。

  • 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 子女抚养

    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 财产分割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房产分割

    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 涉外婚姻

    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

  • 分家析产

    分家析产不是财产继承,财产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被继承人死亡,其近亲属依据死亡人生前留下的遗嘱,没有遗嘱的按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由继承人依法无偿占有该财产的活动;而分家析产,是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纠纷或其他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对家庭中的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分的活动。

  • 遗嘱继承

    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 婚约(彩礼)纠纷

    男女双方为结婚所作的事先约定。成立婚约的行为称订婚或定婚。婚约成立后,男女双方即为人们俗称的未婚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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